女子听不进反诈宣传 中招骗子“老套路”

10.08.2021  00:22

  中新网湖北新闻8月9日电  (侯军 曾长羽)近日,女子章某被冒充公检法诈骗31万元。据悉,章某曾接收过社区电诈宣传,业主群也多次提醒,小区内随处可见反诈标语,但由于其对反诈宣传不以为然,又掉入了老掉牙的冒充公安诈骗套路。

  8月6日下午17时,章某在襄城小区家中接到自称是襄阳市公安局民警“李艳”的电话,说章涉嫌违法,江西南昌市公安局正在找她,随即电话接转给南昌市公安局民警“王勇”。电话里“王勇”透露章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骗取他人贷款200万元,章涉嫌诈骗贷款案件。为了证明清白,王让章在“公安局安全帐户”里存入30万元做保证金,再下载一个交流的QQ号,用于开庭证明,并反复交代此案涉密,不能和朋友、亲属讲。

  8月7日上午,章某在单位上班,“王勇”语音联系说正在开庭,庭长“赵建国”要了解案情,让章赶紧回家,私聊“赵建国”。章一听是法院找自己,不敢怠慢,请假回家,按照“赵建国”的要求把自己的账户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全部告诉了“赵建国”。随后她发现自己账户31万元被对方骗取一空。报警后才知道所谓的“襄阳市公安局李艳”“南昌市公安局民警王勇”“法庭赵建国”都是骗子,他们联合演了一场戏,将自己的钱款骗走。

  诈骗套路

  第一步,信息泄露。嫌疑人自称公安局民警,告知受害人其信息泄露、身份证遗失,导致别人在某地办理某卡,涉嫌洗钱或集资诈骗等刑事案件,需要配合调查。

  第二步,“警方”立案。电话接转至莫铺地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民警”强调此案涉密,不得向任何人,包括其亲属透露信息,要求受害人保持联络,否则就要对受害人进行拘留并冻结其资产。

  第三步,“手续”恐吓。“民警”添加受害人微信、QQ号,向受害人发送虚假警官证、公检法网址、拘留证、逮捕令等法律手续,使得受害人陷入恐慌并深信不疑。

  第四步,配合“调查”。要求受害人下载软件进行资金清查,并将自己全部账户资金转移到“安全账户”自证清白。嫌疑人借机获取受害人银行卡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远程将受害人账户资金悉数转走。

  警方再提醒

  1、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网络、电话、微信、QQ等社交工具办案

  2、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互联网发布“刑事拘留证明”“逮捕令”。

  3、公检法不会在电话中要求受害人转账至安全账户。

  4、如果遇到可以情况,当事人注意保留证据,立即拨打96110报警。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