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刑满释放后不知悔改 盗窃他人车内财物落网
05.06.2020 04:31
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中新网湖北新闻6月4日电 (时海)鄂州公安铁鹰专班余光小组严厉打击街面侵财犯罪,近日成功抓获一名盗窃车内财物惯犯。
5月8日中午,鄂州公安铁鹰专班余光小组接到王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洋澜湖渔场附近的私家车车内财物被盗,损失约两万元。
通过公共视频调查,一名身着浅色短袖深色长裤的犯罪嫌疑人进入警方视线,5月8日凌晨时分,该名男子由滨湖桥北路自北向南沿着沿湖路步行前进,一路上既不砸车也不撬锁,只是以溜达闲逛的方式,沿着路边挨个拉车门碰运气,寻找目标实施盗窃,结果发现王先生的车门未锁。
余光小组立即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侦察,经摸排走访,小组成员发现被盗车辆未在公共视频监控范围之内。小组成员立即调整破案方向,经过研究讨论,决定从犯罪嫌疑人得手后的销赃点入手。
经摸排发现其落脚点为文化宫附近某宾馆,小组成员通过比对,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谈某(新庙镇人,32岁,今年4月底刚刑满释放)。
小组成员廖凡经过对该宾馆及周边公共视频侦查,发现了谈某于5月8日早上7点进入商铺销赃。
5月15日上午8点半左右,余光小组对该宾馆附近进行了多点布控,对谈某依法进行抓捕。
经审讯,谈某对5月8日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谈某已被凤凰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被盗财物已追回并归还市民王先生。
鄂州警方提醒:车主应提高防范意识,切勿将现金和贵重物品留置在车中;建议车主在下车离开时,一定要拉拉车门确认车辆已经上锁,查看车窗已经关上。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值守、监控覆盖、光线明亮的停车场;如发现车内物品被盗后,要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完)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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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20 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