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后忘退卡 男子“捡漏”刷卡涉嫌信用卡诈骗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16日电 (刘领 王志峰 徐君佩)银行卡不翼而飞,卡内6000元现金离奇被盗。接到报警后,麻城市歧亭派出所民警通过查看视频资料,最终还原了事情真相,并将报案人的全部损失如数追回。
银行卡不翼而飞,疑似被盗
11月2日下午,麻城市歧亭镇一村民夏某(男,49岁)到歧亭派出所报案称:自己放在家中的银行卡被盗了,卡内有8000元现金。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询问,夏某最后一次见到银行卡是在10天前。那天,夏某曾到麻城市歧亭镇一银行网点的ATM机上取款,当时取了1000元钱。
查阅视频监控录像,还原真相
民警立即来到了夏某取款的银行,通过查询夏某的交易记录,2015年10月23日上午8时许,夏某的确在该银行ATM机上取过1000元钱,但随后的记录显示,在不到3分钟内,该卡号又分两次每次3000元,总共取走了6000元钱。民警立即查阅了ATM机附近的视频监控录像。通过录像,民警还原了真相:夏某在ATM柜机上取款后,转身就离开了取款机,未将银行卡退回。夏某身后的一名取款男子随即取走了卡内的6000元现金,并带走了银行卡,夏某一直没有察觉。直到10天后,夏某再次取钱时,才发现银行卡不见了,夏某误认为卡被盗了,便向派出所报警。
视频截图,助民警找到疑犯
民警获取了视频监控录像后,立即截取了最清晰的图片,在该银行附近进行走访。经过银行工作人员及周边城镇居民辨认后,确定该男子为张某(26岁,麻城市歧亭镇人)。经询问张某,10月23日,张某也在该银行的ATM机上取款,发现前面取款人取完钱后,便急匆匆离开了取款机,张某看到取款时间即将要结束,马上要自动退卡时,立即进行了操作,查询卡上还有8000元现金,便分两次,总共取走了6000元钱,张某的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民警已经将银行卡和6000元现金全部追回,并全部退还给夏某。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麻城警方控制。
警方提示: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数额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