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眼见前女友交了新男友 怒打情敌逼钱抢车

27.11.2014  14:28

  男子赵某凌晨闯入前女友家中,意外撞见其新交的男友江某后施以暴打,逼抢3000元后又抢走江某租来的轿车离去。记者昨悉,赵某看似发泄感情纠纷的恶行,被法院一审判决犯下抢劫罪,但赵某不服此判决提起上诉称“不该判抢劫罪”。

  去年4月27日凌晨4时许,赵某伙同他人到汉口汉来广场附近其前女友刘某的住处,在门口听到屋内有男人的声音,就喊叫刘某开门。见门未动,赵某一脚踢开,进屋发现房内是刘的现任男友江某。赵冲上前对江某拳打脚踢,又持铁锅殴打。这之后,赵某等人将江某带出房间,进入江某租来的轿车内,逼他写下一张5万元的欠条,再到自动取款机处逼江某取款3000元交出。赵某最后将江某租来的别克凯越轿车开走,称“拿钱来取车”。

  赵某被抓后,经法庭一审判决犯下抢劫罪入狱4年半,但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上周,赵某在武汉中院二审开庭,赵某再次在庭上辩称,其打人抢车是为发泄对方抢走自己女友,应定性为民事引发的纠纷,不应定为抢劫罪。但公诉官严辞辩驳,赵某的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符合抢劫罪定性,建议二审法庭维持原判。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判该案。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