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民政信息参考》专刊转发我省救助管理工作

24.07.2014  15:54

  近日,民政部《民政信息参考》第43期对我省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切实发挥“托底线、救急难”作用的主要做法进行了专刊转发。专刊按指出,近年来,湖北省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救助管理机构市、县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主动救助,不断健全完善主动救助长效机制,坚持一手抓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一手抓对陷于困镜的困难群众的应急救助,解决他们遇到的急难问题,救助管理工作已从自愿救助、无偿救助向主动救助、保护性救助、爱心救助、人文关怀方向转变,形成了以日常流动救助为主、重大流动介入救助、恶劣天气“送清凉”或“送温暖”、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困难民工返乡救助等具有湖北特色的主动救助模式,连续7年年救助量都在10万人次以上,其中,对陷于困境的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占救助总量的65%左右。

  《民政信息参考》重点从四个方面专刊转发了我省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应急救助工作主要做法,即:一、实施主动救助,构建城乡一体救助格局。一是贯彻“城乡统筹原则”,健全救助服务网络。二是畅通救助信息渠道,不断完善发现机制。三是拓展工作领域,延伸服务功能。二、强化应急救助,提升救急难快速反应能力。一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实施应急响应。二是开展柔性化服务,突出急难救助。三是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高效快捷救助。三、开展联合救助,形成社会合力。一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帮扶。三是搞好部门协作,发挥联动作用。四、完善日常救助,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政策创制,工作机制日臻完善。二是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日常救助。三是狠抓规范化建设,救助能力稳步提升。(社会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