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残联组织签订残疾人证评定工作责任书

28.03.2017  15:08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维护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合法性和权威性,3月24日下午,黄梅县残联召开了黄梅县残疾人证办理协调会,组织开展了残疾人证评定责任书签订工作,以“军令状”的形式把主体责任落实到评定机构领导及评定医师身上,建立责任制网络。

为将残疾评定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实施精准定责,县残联邀请了县政府督查室领导和县纪委领导参加会议。会上县残联分别与残疾评定机构:县中医院、县精神病医院院长签订责任状;两家医院院长分别与分管副院长签订责任状;分管副院长分别与签订医师签订责任状。县中医院和县精神病医院院长在会上分别作表态发言。

县残联理事长瞿雄鹏强调,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残疾评定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残疾评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做到职责清楚,责任明确,管理规范;二要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具体负责评定医师要熟悉残疾评定标准,残联将定期组织评定医师进行业务培训,在评定残疾过程中,应耐心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申领人的支持和理解;三要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要严格鉴定标准,把握政策原则,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严禁标准忽紧忽松。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擅自放宽评定标准等情况发生,有上述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按照管理权限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