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432万元

23.11.2016  10:05

  日前,笔者从县人社局获悉,1至10月,保康县共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432万元,惠及全县就业困难人员1570人。

  今年来,县人社部门为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积极落实政策实施新的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社保费60%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低可获补贴2614元,较之以前按每人定补1200元净增1400元以上,进一步减轻他们的家庭经济负担,极大的鼓舞了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