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学者提“去工资化”概念 称公务员工资应市场定价

24.05.2015  11:45
  荆楚网消息(记者彭烨炜)“‘去工资化’这个概念,是我们在给政府部门做咨询的过程中提出来的。这是个新的想法,也跟大家请教这个说法是否恰当。”5月23日,在湖北经济学院举行的“第十届中国博士后经济学论坛”上,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姚先国的这一新鲜表述引起在场学者们关注。

姚先国主题发言(黄本培 摄)

早已变成破棉袄,但仍要当晚礼服穿。”对于现行公共部门工资制度,姚先国这一幽默的表述让与会嘉宾笑声一片。他解释道,我国现行的工资标准是2006年制定的,已接近10年。“通过反腐,公务员普遍反映额外收入减少或没有了,但工资一直不涨,抱怨很多。

所谓“去工资化”现象,就是标准工资或基本工资占工资性收入的比重越来越低;工资性收入占实际收入的比重越来越低。

姚先国以浙江某市级机关工资收入分配为例,工资最高的局长基本工资占实际月收入的19%,工资最低的工人基本工资占实际月收入的17.5%。他还列举了某大学教师工资单,常规项目就达29项,而该校在职职工基本工资加上国家和省里规定的津补贴一共只占实际收入的22%。

“‘去工资化’扰乱了分配关系,增加了管理成本,强化寻租动力,造成廉价公务员与昂贵的政府并存。”姚先国分析了“去工资化”的弊端,提出深化公共部门工资改革就要遵循人力资本市场化定价原则,取消特权,实现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按劳分配,施行激励兼容原则,还要回归理性、回归常理,改变观念、改造理论。

第十届中国博士后经济学论坛现场(黄本培 摄)

姚先国接受荆楚网记者采访时说,人力资本市场化定价原则是指劳动力市场有其自身运行规律,具有人力资本优势的劳动者理应“优质优价”。公务员是劳动力市场的一份子,不能因为他的职业特殊性——为公共服务、为人民服务,就不遵循这种规律。

激励兼容原则就是当你为组织创造更大价值,个人利益也能同时得到满足,个人价值也能得到体现,这才能起到示范效应,也才能可持续。”姚先国认为,当劳动者主动为国家、社会做出贡献和牺牲时,组织更应主动关心劳动者的个人利益。

我觉得既不能把公务员捧得太高,也能把他们压得太低。尤其是现行公共部门工资定价的‘多轨现象’应该并轨,实行货币化。

马克思曾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国家选择具有高尚情怀、奉献精神的人到公共部门服务,但是也要同时考虑到他们的利益,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是人之常情,但应该合理、合法去争取,这样也才能可持续。”姚先国还提到,现在社会有人认为公务员要求提高工资就不高尚,这就是要改变的理念。“十八大以来,落后的理念和理论正在改变,但是还不够,还要加快转变观念的速度。

本届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湖北经济学院、《劳动经济研究》编辑部承办。主题为新常态下的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挑战。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和全国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百余名专家学者就人口变化与宏观经济、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本积累、制度改革与建设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