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试行)》的通知

04.08.2015  23:41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省将于今年下半年统一进行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集中换届选举。为指导各地依法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居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切实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省民政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省社区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基层意见,对2012年印发的《湖北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试行)》(鄂民政发〔2012〕46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遵照执行。


                              湖北省民政厅
                              2015年7月27日

 

附件 :《湖北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试行)》(鄂民政发〔201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