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有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

23.08.2017  23:24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近日,湖北省机关事务局印发了《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有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了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本部门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纳入本部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范围。同时,明确2017年底前为清理腾退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办公用房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符合核定面积的办公用房在足额缴纳各项物业管理费用后可继续使用,超出核定面积的办公用房按规定清理腾退;过渡期后,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原则上应实现办公场所独立。(厅社管处   刘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