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红十字会召开人体器官捐献暨红十字核心业务工作培训会
2014年12月30日,十堰市人体器官捐献暨红十字核心业务工作培训会在十堰市堰丰宾馆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培训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对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并对人体器官捐献业务知识和红十字会核心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市卫生和计生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罗强同志;东风公司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何宏生同志;市红十字会领导参会并讲话。各县(市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和秘书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人体器官捐献信息员参会。
会议认为,我市红十字会自去年召开全市人体器官捐献会议,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全省首个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方案,创造性地提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平台网络,组织全市60多个单位召开全省首个人体器官捐献会议,对全市200多人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培训,会后成立器官捐献组织,广泛宣传动员,加强干部队伍培训,畅通信息交流渠道,规范档案管理,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扎实稳妥、健康有序向前推进,位居全身地市州红会前列。去年共收集到的有效潜在捐献者信息100余份,完成器官捐献20例,获取器官54个,包括40个肾脏,10个肝脏和4个心脏。为挽救他人的生命,造福社会,移风易俗,弘扬团结友爱的社会风尚,构建文明和谐十堰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心重视下,在全省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全省红十字会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于2014年9月25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顺利出台,为全省依法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努力开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坚强保障。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要掀起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高潮;要建立与《条例》相匹配的运行机制;要形成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合力。
会议总结了2014年全年工作,分析了当前形势,对2015年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按照“理顺、规范、发展、提升”的原则,认真准确把握形势,结合实际,抢抓机遇,坚定信心,积极作为,扎实推进“三个三”工作,使我市红十字事业得到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要:打基础,抓项目,拓渠道,集中精力推进“三项重点”(即“推进备灾仓储建设、项目的援建管理、宣传筹资的发展”)。二是要:建组织,壮队伍,升能力,稳步有序加强“三大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三是要:承传统,重捐献,抓创建,循序渐进发展“三方面”工作(“三品牌”、“三志愿”和“十创建”)。深入培育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品牌、持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品牌、强化红十字志愿服务品牌。积极推进志愿人体器官捐献、志愿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无偿献血捐献“三志愿”工作。认真筹备抓好党建、目标考核、文明、综合治理、档案、五城联创、计生、爱国卫生、效能、绿色机关“十创建”工作,以创建带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