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安专家以案说法:个人信息如何“裸奔”

29.09.2016  00:05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28日电 (孔令学 朱明艳)近年来,互联网产业迅猛发展,给我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不少麻烦。各式各样的骚扰、诈骗电话已经涵盖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情况,达到了泛滥的地步。

  为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十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联合刑侦、治安等相关警种,连续侦破多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

  27日,十堰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下称网安支队)案件侦查大队大队长严良武及相关负责人,结合我市发生的相关案例,向本报披露了市民个人信息从泄露到被不法分子利用的详细过程,并提醒市民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5种情况可能泄露个人信息

  严良武告诉记者,个人信息的泄露有很多方式,有的是因为市民的个人习惯导致泄露,有的则是被动泄露。

  第一,市民随意丢弃的快递包裹(单)、银行回执单、火车票、登机牌等,上面的个人信息可能被不法分子收集整理,进而整编成整套的个人信息。

  第二,部分黑客通过破解教育、卫计、银行、社保、医疗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的数据库,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然后非法倒卖给利益集团或诈骗团伙。

  第三,很多市民在登陆APP、社交软件等程序时,都会留下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很容易被非法收集。

  第四,部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将问卷调查、优惠活动等形式收集的公民信息,互相置换或赠送,造成公民信息大量传播。

  第五,掌握个人信息资源的单位或企业的内部人员为谋取利益,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网商配送站长利用职务便利倒卖网民信息

  今年4月,十堰竹溪的郭女士报警,称其在某商城网购后接到陌生来电,对方谎称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并以退货为名,诈骗其1万余元。竹溪公安局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由倒卖个人信息导致的诈骗案件,并很快锁定京东商城某县配送站站长李某鸿有重大作案嫌疑。

  随后,竹溪公安局竹依法传唤25岁的竹溪男子李某鸿,并依法将其刑事拘留。十堰市、县两地网安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艰苦工作,远赴福建省龙岩市,将涉嫌购买信息的24岁的福建龙岩男子卢某升抓获。

  调查发现,今年4月1日至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鸿利用京东商城某县配送站站长的职务便利,使用他人的账号权限,进入京东内部管理系统,将京东商城5000余条有效的客户资料(刚下订单未发货)截屏后,保存在自己的电脑上,然后又将截图信息整理成成套的个人信息,以每条4至6元不等的价格,通过QQ打包出售给福建龙岩的卢某升等人,非法获利12000余元。

  犯罪嫌疑人卢某升从李某鸿处购买京东客户信息后,第一时间加价转卖给诈骗团伙,导致在京东网上购物的郭女士、赵某伟、王某英等人被骗3万余元。

  植入木马病毒盗取个人通讯录

  9月初,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协助刑侦部门,先后在浙江杭州、广西玉林抓获犯罪嫌疑人卢某、杨某,侦破一起利用木马病毒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今年5月29日,犯罪嫌疑人卢某伙同杨某,通过发送“校训通”等含有木马的网站链接短信给受害人杜某,杜某手机中毒后,手机验证码等信息被拦截,卢某随即联系第三方商家,在网上利用支付宝等快捷支付方式绑定受害人的工商银行卡,通过在盛大网络平台购买游戏点卡形式,将受害人卡内的8万余元现金转走。

  目前,上述嫌疑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个人信息通过6种方式被泄露

  网络化的今天,市民很多生活方式都离不开网络,因此个人信息遭泄露在所难免。比如刚买新房就会接到装饰公司的推销电话;刚买新车就会接到推销保险的电话;网上刚下订单就接到无货退款的诈骗电话;刚购买机票就接到退票改签的诈骗电话。

  第一:在网购交易中,买家只要下单,不论付款与否,卖家都能看到买家的所有信息,包括手机号、地址、邮箱等个人信息以及所有消费记录。

  第二:公共场所的免费WiFi已成不法分子非法获取用户密码账号等个人信息的重灾区。更要命的是,受害者一般很难发现黑客搭建的钓鱼WiFi的真假,一旦连入,黑客在15分钟内就可以窃取上网用户的个人信息和密码,包括网银密码、炒股账号密码等。

  黑客的作案地点经常是提供免费上网的场所,如宾馆、咖啡店等地方。无论是在户外接入公共WiFi网络,还是在家里、办公室使用未加密WiFi网络,用户都有可能存在被盗取信息的潜在风险。

  第三:一些网友在网上找工作投简历时写有自己的身份证、住址、联系方式。任何一家人才招聘网站,通过公司账户名、密码登录后,点击“收到的应聘简历”,就可以看到大量求职者投递的简历。这些简历通常会以极低的价格,转手卖给任何以合法名义注册的公司,海量的个人信息随之流传泄露。

  第四:在外面应聘工作或办理各种业务时,都要交一些含有个人信息的资料和复印件,一些复印店会将客户的资料悄悄留底,然后转手卖掉。

  第五:在大街小巷碰到各种调查问卷,购物会有一些抽奖活动送礼品,一般都要求填写详细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都存在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可能。

  第六:在QQ资料、空间里和微信资料、朋友圈等发照片或者写日志时,在朋友的相关评论或者转发中常常出现姓名,单位和职务等与自己相关联的信息,一些不法分子可以从中获取你和网友的信息。

  物业经理盗取业主信息卖给装修公司

  今年8月,根据网友举报,十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合城区朝阳路派出所,对城区多家装饰装修公司进行了调查。先后将44岁的郧西男子熊某(某装饰公司法人),23岁的女子段某、28岁的男子陈某(某装饰公司实际经营者)和26岁的汪某(某物业公司职员)抓获。

  经查,今年4至6月,十堰城区一物业公司经理汪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所在房产公司的业主信息以25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一装饰公司的陈某。陈某将其非法获取的十堰城区祥源湾、锦绣翰林、和昌三期等3个新楼盘1700个业主的信息提供给段某,段某将上述3个楼盘业主信息以200至700元不等的价格,分别出售给熊某等10余个与住房装修相关的公司,非法获利4000余元。

  据公安机关统计,陈某、熊某非法获取十堰城区56个小区的业主信息达2万余条。

  “校长”倒卖大中小学生信息2万余条

  今年6月30日,“十堰网警巡查执法账号”接到网民举报,一教育培训学校多次打电话要求学生报名参加教育培训,怀疑自己和学生的信息被人倒卖,要求处理。

  经侦查,十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先后在武汉和十堰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简某、项某,侦破一起侵犯学生信息的案件。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2014年至2016年2月,在武汉开办教育培训学校的马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湖北省各大中小学的学生信息数万条,后通过网络联系,将十堰籍学生信息25311条,分别出售给十堰两家教育培训学校的法人简某、项某,非法获利4000余元。

  犯罪嫌疑人简某、项某为了拓展自己的教育培训业务,通过与其他培训机构负责人相互置换等方式,非法获取十堰市学生信息总计26万余条,采取电话招生(即主动给学生家长打电话)的方式联系培训事宜,引起众多学生家长强烈不满。

  ★被泄露个人信息用于4类犯罪

  无利不起早,不法分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

  从各类公司拓展业务方面讲,非法获取信息就是为了拓展业务。掌握这些资料的单位里面个别员工禁不起金钱的诱惑,就会为不法分子提供自己掌握的客户资料。但是,更多的不法分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后,不仅仅为了经济利益,更有甚者是为了犯罪。

  还有一些信息买卖的中间商,会从黑客、企事业单位员工手中购买收集学生、小区客户、支付宝信息、单位员工信息等,贩卖给犯罪分子。

  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是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猖獗的重要根源,犯罪分子向中间商购买可以利用的公民个人信息,从而有针对性地设计骗局或其它犯罪行为,使受害人防不胜防。其主要犯罪行为有: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类犯罪;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绑架等人身伤害类暴力犯罪;实施相互打压、恶意竞争等企业经营类违法犯罪;实施商业调查、暴力追债、打击报复等名誉损害和扰民类违法犯罪。

   公司法人非法获取20余万条个人信息

  今年8月,十堰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会同十堰东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在十堰城区,先后将26岁的郧阳区男子刘某(系十堰一文化传媒公司法人)、29岁的郧阳区女子张某(系十堰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员)抓获。

  经查,2015年10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在百度公司第三方协作单位—十堰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的便利,将工作中收集的8000余条十堰各企业信息提供给刘某从事广告宣传业务。

  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从张某和一信贷公司、装饰公司等处非法获取十堰的小区业主、在校学生、美容会员、汽车修理、保险客户,和公司企业的相关信息共计20余万条。为拓展自己的广告和短信群发业务,刘某将上述信息又非法提供给部分培训学校、装饰公司,导致公民个人信息大量传播。

  航班信息泄露导致乘客遭讨债人非法拘禁

  根据公安部通报线索,今年7月4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会同东岳路派出所在六堰将29岁的福建男子柳某(系十堰市某商务公司法人)抓获。

  现初步查明,2015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柳某通过网络联系,以每个账号200元/月的价格,通过非法渠道购得中国民航信息查询账号20余个。

  柳某使用其中两个账号,非法查询民航旅客信息1397条,对其中的有效信息(未起飞的航班信息)收取费用2200余元。

  今年5至7月,犯罪嫌疑人柳某将购买的10余个账号,以600元的价格通过网络转卖给他人使用,非法获利7000余元。

  2015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柳某通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和买卖查询账号,共获利1万余元。

  在这起案件中,有一名受害人是公司老板,因个人信息被泄露,在海南下飞机后,被与其有经济往来关系的讨债人非法拘禁。

  ★6种方式可有效防范个人信息泄露

  当然,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仅需要公民个人有安全意识,更需要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部门行业自律。

  首先,市民要增强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谨慎使用个人证件。如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仅供办理XX业务”;不要随便在网站或公共场所提交个人信息;使用的电脑、手机电子设备等要使用安全密码;不要轻信各种不规范的市场调查。如:某培训学校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到大量的学生及家长信息;不要在微信朋友圈等聊天工具中发布个人出行信息;在商务活动中,必要时可约定保密责任。如:申请会员、办理相关证卡时,可与企业约定保密责任。

  其次,相关单位、企业要诚实守信。泄露个人信息的源头均系“内鬼”所为。相关单位、行业协会和相关组织要强化行业自律。未经当事人许可,把在履职和经营中收集的公民相关信息泄露、出售和提供给他人的行为,均是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发现个人信息被侵犯要及时举报或报警。如果个人信息被侵犯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公民信息安全。

  对于市民来说,首先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资料,不要乱扔或乱说。再者,要敢于争取属于自己的个人权益,不要见点小利就把个人信息提供给对方,要问清楚对方要这些信息干什么,如果丢了对方是否负责等,不要被牵着鼻子走。

  当然,有时市民向外透露个人信息是被“强制”的。如买房、买车、上学、注册公司等,没有信息不行,这类情况,市民无法防止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泄露后也拿不出证据证明是某个人或某个单位所为,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和各行业加强自身管理,从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来实现非法律的规范手段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另外就是明确法律依据,加强宣传打击力度。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