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男子酒驾被查 竟与交警“讨价还价”

12.01.2017  02:03

   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11日电 (王武)“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一条交通广告提示语,相信驾驶员都已耳熟能详、记忆犹新。然而,仍有一些驾驶员“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打擦边球,喝了一点酒,依然照就开车,不顾生命危险。

  “同志,能不能少处罚点,中午我亲戚家有事,就小喝了几杯酒。”1月9日,曹某在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公安局夹河派出所对民警说道。

  原来,当天夹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交通巡查时,一名中年男子驾驶一辆摩托车在离民警大约五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见男子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盘查。当民警来到曹某身旁时,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随后,民警通过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却发现曹某的酒精检测结果达到44ML/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遂对其驾驶的摩托车进行了暂扣。

  目前,曹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年关将近,亲朋好友聚会,切莫让开车的亲朋好友喝酒,以免酿成交通安全事故。所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许一时兴起就会酿成一世悲剧,切莫拿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开玩笑,安全第一。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