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一快递小哥帮他人邮寄香烟成共犯

17.12.2021  12:00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17日电 (贺兴)十堰市阳区一快递小哥李某因帮助他人邮寄香烟,近日被以非法经营罪共犯查处。

  刘某是郧阳区南化塘镇人,其亲戚在湖南常德市开了一家商店。2019年10月,刘某从亲戚那里得知湖南常德市的黄鹤楼香烟市场售价比郧阳区本地高,便觉得这是一条生财的路子。于是,刘某经常从郧阳区烟草零售商手里收购黄鹤楼香烟邮寄到常德市销售,赚取差价。刘某先后在郧阳区南化塘镇、白桑关镇等地100余家商店收买价值达18万余元的湖北香烟,分期分批通过李某的申通快递店邮寄到湖南常德市进行销售。

  李某明知刘某邮寄的是烟草制品,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法的规定,为了逃避打击,为刘某出主意,借用多人身份证向湖南邮寄香烟。李某自认为天衣无缝,却让自己沦为一名罪犯。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刘某和李某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表示悔罪认罚。检察机关综合考虑全案情况,最后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寄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野生动物制品、枪支等违法犯罪呈大幅上升态势。2021年10月20日,最高检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了“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发展。

  郧阳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以此案办理为契机,着力抓好“七号检察建议”的落实,积极延伸司法办案效果,推进寄递安全问题治理,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郧阳、法治郧阳建设。(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