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省“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前期研究调研工作的通知
鄂政扶电〔2014〕17号
各市、州、县扶贫办:
根据湖北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安排,为提前谋划“十三五”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省办决定近期组织全省扶贫系统开展“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前期研究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14〕12号),对2011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情况进行全面调研了解,为科学编制《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依据。
二、调研内容
1、对扶贫开发形势和现状的基本估价;
2、“十二五”以来扶贫开发基本做法和主要成效;
3、“十二五”扶贫开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绩效分析;
4、当前扶贫开发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相关建议;
5、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结合途径、成功模式;
6、“十三五”扶贫开发目标设定及总体思路建议;
7、“十三五”扶贫开发主要政策和措施设想。
三、调研形式
省办调研主要采取分县抽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各地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调研形式。
1、分县抽查。省办调研组于7月10日开始对4个片区和插花贫困地区各抽两个县开展调查,侧重了解片区攻坚的进展与成效、扶贫开发各项重点工作成效,分析片区攻坚、精准扶贫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2、召开座谈会。分别召集县、乡、村三级基层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基层对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特别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问卷调查。主要就扶贫开发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扶贫资金效益发挥情况、扶贫政策到村到户情况、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覆盖扶贫对象情况、扶贫对象的诉求等进行了解,为“十三五”规划前期报告提供定量分析材料。
4、实地考察。深入贫困村了解扶贫项目建设情况,掌握扶贫开发工作第一手资料,广泛了解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扶贫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专班负责,制定调研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带头参与,工作专班要认真履责、抓好落实。
2、要认真组织开展调研。要切实深入基层开展调查,做到调研和谋划相结合、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力求报告全面、系统、准确、客观,各种数据统计一定要做到真实、详实、具体。
3、及时报送调研成果。各地要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于8月1日前将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同上报省办政策法规处,报告包括“十二五”扶贫规划进展情况、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的做法、当前扶贫开发存在的问题、“十三五”扶贫开发基本思路和相关建议。
联系人:夏智
联系电话:87234610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