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扶贫办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07.11.2014  12:31
 

    

  今年以来,咸安区扶贫办(移民局)按照“一岗双责”,以及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反腐倡廉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一、武装思想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

  区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结束后,区扶贫办(移民局)分别召开了两次会议,一是召开了班子成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二是召开了全体干部会议精神,部署今年各项工作,如何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三是根据今年的工作总体安排,按照“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每一个班子成员,让每个班子成员明白自己肩负的工作职责和反腐倡廉目标。四是突出两个责任的地位。按照年初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的意见,党支部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为监督责任人,为了更好地落实两个责任,我们建立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一月听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一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建好制度,执行制度,规范各项工作

  一是我们区扶贫办(移民局)班子从抓建章立制入手,制订修改完善了相关干部签到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车使用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学习制度、议事制度、党支部议事制度、项目申报审批流程等相关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执行制度,根据“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的要求,班子主要责任人带头执行相关制度,比如公车使用方面,过去,主要负责人有时打点擦边球,用公车为私人或朋友办事,现在按照新规定,完全杜绝这一现象。又如,开公车的司机公务结束后,为了方便,直接将公车开回家里,现在,按照新的规定,公务活动结束后,司机将车停在办公室楼下,钥匙交给分管机关的同志,按照监督责任的职责,从事纪检监察的干部,定期不定期抽查公车使用情况,今年无一例非公务用车的现象发生。又如,公务接待,我们执行上级相关规定,对上接待一律按相关要求执行,基层办事一律不安排就餐,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务接待下降80%以上。

  三、规范项目申报、审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

  根据扶贫办(移民局)承接项目多,资金流量大的特点,增加问责追责制度,进一步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审批,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我们在充分执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申报、审批制度。一是政策公开,如整村推进项目,每年在整村推进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上,将项目范围、资金标准等向各项目村公开,又如,移民扶持政策我们做到家喻户晓,原迁移民每人每年600元直达移民账号,新增人口每人每年500元编制项目,实施项目扶持。二是坚持民主确立项目,不管是扶贫项目,还是移民后扶项目,都是自下而上申报,只要是大多数移民群众的项目,我们都给予申报审批。三是坚持互相监督,每一个项目的验收,都必须经过村民、移民、村委会自验,乡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移民局)联合检查验收。只要有一方提出不同意见,项目就不能通过验收。四是细化项目管理,根据区纪委、区财政局相关要求,我们正在推进库区后扶项目实施“三资”平台,确立承建方以及材料采购,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的确立和材料的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