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在KTV包房性侵陪唱女 老板巡视撞见报警

26.11.2014  12:04

  男子酒后到KTV唱歌,对陪唱女施以性侵,昨日被汉阳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刑3年。

  今年3月20日凌晨2时许,21岁的方某与一帮朋友酒后到汉口宝丰路一家KTV唱歌,他点了服务员阿芳(化名)陪唱,后见阿芳年轻貌美,竟以言语威胁及掐脖子等暴力手段对其强奸。此间,巡视生意的老板见该包房突然漆黑有些生疑,派女收银员进房查看,发现了方某的性侵行为。

  阿芳哭着跑出包房,老板遂找方某进行交涉,并询问阿芳如何处理,阿芳称不知道怎么办好。老板先是顾及生意,同意方某提出的赔偿3000元的私了意见。但方某又称拿不出钱也借不到钱赔偿,老板遂报警,民警赶来将方某抓获并刑拘。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