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时创意“婚前保证书” 分手时却成“绊脚石”

04.08.2014  08:32

  (武汉晨报 记者贾雪梅 实习生彭秀琴)去年七夕节,王先生玩“创意”送给女友一份“婚前保证书”,博得女友欢心。然而,今年的七夕,王先生却在后悔冲动写下保证书,为如何摆脱女友纠缠而苦恼。 

  原来,去年王先生和女友正爱得如胶似漆,在七夕之际,亲手写下了婚前保证书,大意是这辈子只爱女友一人,永远不出轨,否则女友就有权没收自己每月的工资,直到原谅自己为止。收到这份保证书的女友果然十分开心,两人当即决定今年七夕结婚。 

  谁知好景不长,王先生觉得女友曾经的温柔荡然无存,开始变得多疑和不可理喻。王先生从事销售行业,为了业绩和客户外出应酬,有时还会和一些女客户有电话往来,明明很正常,然而女友却受不了,经常夺电话挂掉。受到干扰的王先生业绩直线下滑。今年3月,王先生无奈地提出了分手,可是女友却不同意,并拿出婚前保证书,质问王先生一年不到为何变心如此之快。此后,两人进入了分分合合的循环。 

  近日,王先生决定和女友分手,致电晨报求助“婚前保证书有无法律效力?”。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庆解释:婚前保证书是王先生自愿签订的,也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该保证书约定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也不违反公序良俗,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受法律保护。但本案中王先生是因工作与他人保持正常联系并无与他人“暧昧”、“出轨”等违背保证书的情形,不应承担不利后果。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