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在孝昌县召开全省农村低保“按标施保”暨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
10月15日,全省农村低保“按标施保” 暨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孝昌县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总结推广孝昌县、建始县“按标施保”试点和黄冈市、郧西县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动员部署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深入抓好“人情保”、“错保”、“群体保”整治,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标准化、精细化。省民政厅彭军厅长、刘树生副厅长,省低保办刘四海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民政局分管局长、社会救助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参加会议。
彭军厅长在讲话中深刻剖析了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要求,着重强调从三个方面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尤其是城乡低保工作。(一)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共识。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映出的城乡低保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地要从查找问题开局,在农村低保“按标施保”重要性、必要性上达成广泛共识,让低保政策有效发挥作用。(二)把握政策,按标施保。要求各地坚持以保障标准为准绳,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为依据,切实做到按政策施保、按标准施保、按收入施保、按程序施保,实行精细化管理。(三)纪律保证,取信社会。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严明纪律,严格制度,严格追责,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精神和风清气正的作风,抓好低保工作,取信社会,赢得人民群众拥护。
刘树生副厅长在会议总结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和“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借鉴孝昌、建始“按标施保”经验,在调查研究、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家庭收入评估、争取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等方面下功夫,12月底以前研究制定“按标施保”工作方案,明年上半年全面组织实施。
刘四海主任在讲话中,对今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第四季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认真抓好农村低保“按标施保”、问题整改、农村福利院危房改造、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完善“一门受理”机制和推进临时救助等工作。(省低保办 周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