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兼程诉讼保全 曲折道路送达文书
中新网湖北新闻8月28日电 题:风雨兼程诉讼保全 曲折道路送达文书
作者 刘战
“放假前你们把被告的存款冻结了,太及时了,这样他就不能再拖着欠款不还了。”7月中旬,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徐法官接到了一起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某某电话。
原来,6月27日上午,张某某按照立案流程办完转让合同案立案手续。到了第二天下午,他火急火燎地跑到法院立案大厅申请诉讼保全。原来,张某某怕打赢官司后被告余某会转移隐匿财产,毕竟对方欠下420万元的债务,自己不能没有保障。
7月3日,高新法院民二庭在对张某某财产保全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裁定查封或者扣押被申请人余某的同值价值的其他财产,为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承办该案的徐法官决定尽快动身前往。
根据申请人张某某向法院执行局提供信息得知,被申请人余某是湖北十堰房县白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遂高新区法院徐法官即刻向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未经本院许可,国网湖北电力公司不得擅自向被申请人房县白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余某支付已冻结的应支付款。国网湖北电力公司负责人吴某在送达回证签字收取协助文书,并对办理此案的执行法官讲明十堰房县法院在高新法院院同志来此之前已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十堰房县协助的内容与高新法院下达的协助相一致,都是要求国网湖北电力公司不得擅自向被申请人房县白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余某支付已冻结的应支付款。
武汉诉讼保全尚没有结束,此时细雨蒙蒙,执行办案的徐法官感觉到身体有些寒冷,而之后的保全历程则如同这细雨一样让人倍感艰难。紧接着,高新法院同志又去各大银行查询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满大街的跑,结果却是零”。还好,天无绝人之路,在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应支付给被申请人的“应支付款”给“闸”了下来。
紧接着,经过六个小时的车路高新法院工作人员来到了十堰房县,山路崎岖、蜿蜒盘旋、重叠环绕。此时天色已晚,遂决定第二天去房县白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送达文书。
第二天一早,高新法院工作人员即刻动身前往被申请人的目的地房县白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越发往前走,山路越蜿蜒深邃、车开在崎岖颠簸不平的路上,心急如火,如果错过上午的时间,中午被申请人余某若是走了岂不是白走一趟,无论如何,要在中午之前赶到目的地白沙河流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的利益。
到达时,已是接近中午,令工作人员大感吃惊,房县白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在深山里面,经过羊肠小道,走向了水电站里面。结果,敲门应喊,无人理会,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是狗咬我们,竟没有人出来阻拦,令我感到诧异!
让工作人员,公司里面无人签收文书,准备返回时,恰巧碰到余某的车,结果,下来的是余某的女婿,讲明来意后,他也拒绝签收,但是答应时间到时自会去法院了结此事。
法官在此提醒,如果申请人知道任何被申请人的财务线索,如银行账户、车辆、持有股权等都可以在诉讼提起财产保全,已保障将来的法院生效裁判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