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目前正值夏季高温季节,极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为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省安委会办公室定于8月上中旬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各地贯彻落实鄂安办〔2014〕56号和鄂安办〔2014〕66号文件精神情况。主要包括危旧房屋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矿山(尾矿库)、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高温季节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省级挂牌重大隐患整治进展情况。是否按照“一隐患一专班、一隐患一方案”和“五落实”要求,对省安委会2014年第一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已经开展整改工作;目前整改进度情况。
(三)中介领域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各有关单位对照鄂安监发〔2014〕67号文件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
(四)各地行评进展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安监部门公开承诺及践行情况;自查自纠及征求意见情况;制定整改措施情况;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工作情况等。
(五)安全生产培训办班情况。安监部门是否存在违规发文重复组织培训的情况;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违规办班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收取培训费、考试费等情况。
二、督查的方式和时间安排
省安办派出由省局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对各地和部分重点企业进行综合督查,重点抽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的企业。督查时间定于2014年8月上中旬,每组在当地督查时间不少于3天,具体抵达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各督查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地区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记录及资料,每个市州抽查不少于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企业不少于3家。
(二)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既要善于发现问题和不足,又要总结所到地区和企业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当地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三)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及时总结,并于8月20日前形成督查书面报告。
(四)各督查组要深入基层,轻车简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规定。
联系人及电话:张遵兰,027-87362510。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督查组分组人员名单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
附件:
督查组分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 (黄冈)
组长:舒永健;成员:刘涛、邹勇(联络员)。
第二组 (咸宁)
组长:邓楚祥;成员:李国玉、董泽彬(联络员)。
第三组 (随州、襄阳)
组长:龚效锋;成员:闸源虹、徐克(联络员)。
第四组 (黄石)
组长:杨爱东;成员:胡其瑞、王高锋(联络员)。
第五组 (十堰、鄂州)
组长:刘奇晓;成员:赵树祥、李明华(联络员)。
第六组 (宜昌、神农架林区)
组长:刘向东;成员:郭玉梅、陆成梁(联络员)。
第七组 (天门、仙桃、潜江)
组长:李祖新;成员:高杰、夏春晖、黄敏锐(联络员)。
第八组 (孝感)
组长:司腊元;成员:毛可万、程明正(联络员)。
第九组 (荆门、恩施)
组长:程跃祥;成员:别义贵、杨卫辉(联络员)。
第十组 (武汉、荆州)
组长:郑应国;成员:张遵兰、王弘滨(联络员)。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 鄂安办〔2014〕68 号 -
武汉14:35 05.08.2014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