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受理涉共享单车案件21起 任意占用当心"吃官司"

22.05.2017  17:35

  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受理涉及共享单车案件21起,刑事拘留1人。

  目前,我市投入运营的共享单车分为“红、黄、白、绿”(即小红车、小黄车、小白车、小绿车)4种,共计投放约33万辆,投放区域涵盖主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及部分新城区。但近期出现多起恶意破坏、毁弃、盗窃、任意占用共享单车等不法行为,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违反法律法规。

  为此,武汉警方宣布将打击故意破坏、毁弃、盗窃、占有共享单车的违法犯罪活动纳入当前重点工作,对此类报警24小时受理,第一时间出警。对恶意打砸、偷盗、损毁、涂划共享单车等活动依法处理。

  其中,破坏损毁共享单车行为包括以下几种:盗窃车辆或者零部件;撬砸、焚烧车辆、破坏二维码等恶意损毁行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将车辆故意丢弃到江河湖泊及隐蔽处寻衅滋事;利用二维码实施诈骗。

  据统计,已受理的21起共享单车案件中,包含刑事案件1起,治安案件20起;调解处理17起,罚款处理3起,刑事拘留1人。

  此外,治安部门将与城管等部门,共同做好共享单车站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共享单车公司做好预防工作。对辖区内被上锁、占用的共享单车进行检查,主动与共享单车公司联系回收。交管、巡警等部门将加强对重点时段和地区的治安巡逻。指导共享单车运营商加强安全管理,增加单车技术防范含量,有效防范侵害共享单车和扰乱共享单车正常运行的问题发生。

  部分损毁单车案例

  4月19日,汉阳民警在米粮立交查获一名盗窃小黄车的违法人员,对其处以罚款200元;

  5月6日,江岸警方查获一起非法拆卸共享单车案件,经调解,违法人员全额赔偿车辆损失500元;

  5月12日,江汉警方将故意涂抹共享单车二维码的肖某(63岁,武汉人,有盗窃前科)抓获。肖某交代:自从共享单车投入运营以来,对其摩的生意带来很大影响。5月6日、7日、9日三天,他清晨来到江汉区六渡桥济生社区周边,用随声携带的喷漆罐,对28辆共享单车的二维码进行喷涂,造成车辆不能使用。目前,江汉分局依法以寻衅滋事对肖某予以刑事拘留。(武汉晚报 记者杨蔚)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