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一“公司”非法吸储1000万元 投资者多数是老人

05.04.2017  19:22

  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5日电 (段吉雄 朱晓慧 李蜜)两人合伙成立投资公司,并以改造项目为名,通过发放传单、以小利惠诱之,大肆在社会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人员100余人,涉案金额达到1000余万元。近日,东岳警方依法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存款的公司不见了踪影

  今年70岁的王老太家住十堰市区。2014年12月,王太老路过张湾时,路边有人发广告,说是高额利息吸收会员,并邀请她去听课。因为怕上当,王老太当时就拒绝了。

  到了2015年初,王老太接到了一个电话,邀请她去参加该公司的联欢会。“反正又不损失什么,就只当打发时间。”对方这么说。

  想想也是,王老太便按照对方提供的地点去听课。会议室里,七八十人聚集一起,台上自称李总的一个人正在演讲,称自己在枣阳有酒店、生态农业等庞大产业,因周转资金遇到困难,现高息吸收会员。活动结束后,还给每个已投资的客户发了大米。

  返家途中,王老太动了心思,刚好路上遇到了邻居。一打听,对方已经在该公司存了钱。这下,王老太吃下了定心丸。

  几天后,她便拿着自己多年攒下的养老钱来到了该公司,分三次投资了10万元,对方承诺每月按1.2分的利息支付。开始几个月,王老太每月都能准时收到利息,但到了2015年10月份以后,便停止了支付。

  王老太便来到公司里询问原因,对方说目前经营情况不好,先等几个月,到时候一定会本息一起支付。期间,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

  到了今年2月份,王老太等人再次来到公司时,发现已经人去楼空了。无奈之下,来到东岳公安局报警。

  为筹资金非法吸收千余万元

  今年55岁的李某是枣阳市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及酒店经营等产业。2014年,李某因产业发展,欲扩大投资,但因资金有限,便找到了十堰的朋友冯某借钱。

  后因其他原因,冯某并没有借给李某钱,而是向他建议成立一个融资公司,从社会上融资。正苦于无钱的李某当时便同意了,之后两人便开始运作和分工。后经过协商,由李某但任公司法人,冯某负责具体融资事宜,但要把所融到的钱按27%进行抽成。

  公司成立之后,冯某立即印制了大量广告,并聘请人员沿街发放,由于利息并不高,他们将目标锁定了中老年人。

  为了取得信任,冯某举办专门的联谊会,邀请老年人参加,并和李某分别登场游说,夸大李某在枣阳的产业,甚至还组织投资者到枣阳现场去观摩,放大家放心投资。同时,他们采取发放小礼物、介绍客户有奖励等激励方式,鼓励已投资者拉笼熟人参与,刺激观望的人投资。并且,该公司定期还举宴会,设宴招待投资人。

  短短一年时间,冯某他们已拉笼上百人投资,数额达到了上千万元。

  多数为老年人,最高达200万

  到了2015年10月份,因为李某和冯某因为账目纠纷,两人终止和合作关系,同时公司也随之倒闭。

  由于客户当初投资的时候,开具的收条除了公司行政章外,还加盖了李某在枣阳和他人合伙经营的酒店公章,所以,所有的外债都归到了李某名下。但每月的利息都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无奈之下,只好把自己之前的产业变卖。

  接到报警后,东岳公安分局立即开展调查,并且对李某依法传唤。

  据李某交待,公司成立之后,一直都是冯某在主持运作。但公司倒闭之后,他曾多次联系冯某进行对账,但对方一直避而不见。

  据警方统计,在融资的百余人中,老年人占了绝大部分。而投资者的钱数也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其中最大的一笔款项达到了200万。

  民警提醒市民,如果有在该公司投资者,请尽快到东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警,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以便及时破案。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