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伪造公司材料 骗取通信运营商57部高档手机

14.12.2015  13:49

  女子曹某伪造某公司公章和资料,骗取某通信运营商高档手机57部,总价值27.28万元。记者昨悉,在退赔全部经济损失后,东湖高新区法院判决曹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现年37岁的曹某是某投资公司职员。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曹某以办理“零预存购手机”业务为名,伪造某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冒用该公司名义,由该公司担保,与某通信运营商武汉分公司签合同,从该公司东湖高新营销中心职员匡某处,分6次领走手机57部,其中苹果5S手机55部,三星手机2部,总价值27.28万元。

  后来,匡某的上级到某设备公司调查,发现被骗,立即报警。2014年4月,曹某被警方抓获。案发后,曹某的亲属退还受害单位27.28万元。

  最终,法院审理判决曹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