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省首批十家公墓试点节地生态葬

19.08.2016  13:39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麟、通讯员胡晋)由保留骨灰到不保留骨灰,推行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是殡葬习俗的二次变革。昨日,省民政厅正式确定,武汉市石门峰都市陵园、九峰山革命公墓、龙泉山孝恩园陵园、扁担山公墓、西陵山长乐园陵园、蔡甸区玉笋山陵园和襄阳市功德陵、宜昌市水晶山公墓、荆门市青山公墓、孝感市孝南区烟灯山陵园等10家公墓单位为全省首批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试点单位。
  今年2月,民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日益严峻的“墓地危机”,迫使越来越多公墓推出生态葬。今年清明节,记者深入武汉石门峰都市陵园、龙泉山孝恩陵园等公墓发现,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正艰难破冰,但在传统的厚葬之风影响下,各地节地生态安葬发展不均衡、安葬率较低、服务水平和人文关怀有待提高,亟须政府、殡葬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对此,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负责人表示,希望试点单位在提供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产品、强化人文关怀、突出公益属性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为全省殡葬单位发挥示范效应,让节地生态葬被广泛接受。此外,民政部门还将坚决整治修建大墓、豪华墓、墓碑面积超标等殡葬乱象。(载于2016年8月19日湖北日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