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下发通知部署全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10.02.2017  10:3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湖北省社会组织建设,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提升社会组织能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省民政厅决定2017年在全省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并下发《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鄂民政函[2017]46号)到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对活动进行部署。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采取得力措施,深入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依法办会、规范运作,督促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

  《通知》明确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规范社会组织重大活动管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行为;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正确把握工作方法,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各地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注重建章立制,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水平。省民政厅将把此次活动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年度工作考核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