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全省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座谈会在汉召开
11月29日,全省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座谈会在汉召开。会议由省总工会副巡视员刘长胜主持,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吴静出席会议并讲话。
吴静指出,2016年全省各级工会紧紧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集体协商工作初步形成了党政主导、多方共推的工作格局,健全了切实可行、有效管用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层次分明、协调配套的推进体系,打造了专兼结合、素质良好的人才队伍;坚持以法治思维看待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多措并举开展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了工会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团,有计划地培养、选拔了一批工会法律专业人才,借助司法、律协等社会资源,进一步形成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合力,依托湖北工会网、工会微信、工会互联网+工作平台有效开展线上线下职工法律服务;紧紧抓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并出台《意见》的有利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10号文精神,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主体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了各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在建设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中展示了新作为。
吴静强调,“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工会改革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带来了新机遇,经济发展新常态对集体协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工会改革创新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带来了新契机,各级工会要应势而为、借势打拳、形成合势、趁势而上,切实增强做好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吴静要求,要明确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改革创新精神持续加强和改进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要坚持法治引领,汲取改革动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进程。要持续加大力度,聚焦重点难点,切实提高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积极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在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工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 把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摆上全会重要位置、加强服务指导、强化目标管理,切实保障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落到实处。
会上,各地各单位工会就今年以来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进行总结交流,并就明年的工作部署谈了思路和打算,还对全省工会“七五”普法规划进行讨论修改。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总工会分管副主席及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部门负责人,部分大型企业工会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