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委会办公室:
根据1月1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办将组织督查组赴各地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现将督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5年1月26日至30日。具体时间由各组确定。
二、督查内容
各地开展和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鄂安[2015]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内容和要求情况。
三、分组安排
第一组(武汉、孝感)
组长:龚效锋
组员:刘志华、一名专家
第二组(十堰、宜昌)
组长:杨爱东
组员:一名处长、一名专家
第三组(荆州、潜江)
组长:刘奇晓
组员:孔繁荣、一名专家
第四组(随州、恩施)
组长:闸源虹
组员:刘 涛、一名专家
第五组(黄冈、咸宁)
组长:程跃祥
组员:陆成良、一名专家(矿山)
第六组(仙桃、天门)
组长:郑应国
组员:陈宝荣、一名专家(化工)
四、要求
1、认真按照督查内容要求开展督查工作;
2、严守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四不两直”;
3、各市州、直管市要积极配合,增强督查实效;
4、各督查组在督查工作结束后3日内,将督查情况报送省安办。联系人:周信凯;电话(传真)027-87362510;邮箱: [email protected]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