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基政处安排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行政监管责任工作

22.10.2014  11:28

  10月21日上午,厅基政处召开支部会议,专题学习讨论彭军厅长和黄贵新组长10月11日在全省民政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下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村务公开监管责任进行安排部署。

  全处党员一致认为,彭军厅长的讲话立意高远、说理透彻、内涵丰富、直面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了厅党组推动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定态度和决心。会议强调,全处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落实“两个责任”有关文件精神和彭军厅长的讲话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厅党组的决策部署和彭军厅长的讲话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责任上肩,承接压力,狠抓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对照“软腐败”八个方面的具体表现进行自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严明工作纪律,修改完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并抓好贯彻落实。会议还明确了处长、副处长、科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

  会议对履行村务公开监管责任作出了安排部署。一是加强法规政策创制。积极与省政府法制办沟通联络,跟踪立法进展,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湖北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联合省纪委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抓好《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学习贯彻执行。二是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利用2014年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契机,全省所有建制村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三是建立检查考评机制。以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的名义制定《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考评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职责,推进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开展示范创建。2015年,在全省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五是加强培训和督查。每年举办2-3期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培训班,对市、县、乡村民自治工作者和村委会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活动,2014年重点督查村“两委”换届选举情况。(厅基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