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党风廉政建设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31.05.2014  00:2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区残联党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安排部署要求上来,全面深刻认识党组切实履行负起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探讨党组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新思路、新措施,对于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厘清主体责任思路 准确定责

党组的主体责任具有政治性、全面性和宏观性,主体责任意味着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主体责任的缺失会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成败。但要正真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还有大量艰苦的工作需要去做,真正做到党组主要负责人不能忘记自己党内职务和责任,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党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职责,联系实际拿出具体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要做到守士有责,守士尽责。落实主体责任不是简单表态,而是要真抓实干,不能务虚,必须务实。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又要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履责、积极负责、敢于担责;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之中,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发挥好“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残疾人观点和民主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学习工作生活的习惯。

党组成员要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抓作风建设,抓纪律严明,抓惩治腐败,要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象鱼鹰一样沉到水里去,抓住鱼。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精神,及时倾听残疾人诉求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中央八项规定、省六条意见和“四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加党性观念。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担起来,既要严于律己,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同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动员和组织残疾人有序参与,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作用。

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责任。直属单位的负责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抓好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积极组织本部门人员参与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完成本部门承担的惩防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廉洁高效部门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等具体任务,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通过有点有面、点面结合,层层分解责任、层层签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传导压力,形成合力,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明确主体责任定位,转职能强主责、转方式求实效、转作风做表率,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                

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是提升治理腐败能力的手段和途径,是区残联治理腐败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基础。当前,迫切需要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更好发挥清障、排阻、助力、护航的重要作用。为此,必须深化改革,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一方面,要更加注重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让各项改革举措切实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这些改革创新举措,从明确责任定位、强化党组执纪监督等方面改革创新,更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了可能引发腐败问题的漏洞。另一方面,改革部署推进到哪里,源头防治腐败的要求就要跟进到哪里。从广义上说,既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又保证党组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康顺利推进。

二、敢于担当主体责任 积极履责

区残联党组要对残联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直接、首要的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区残联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建设保驾护航。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着重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抓导向,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标准,把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巩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干部队伍的创造活力。    

二是抓民生,纠正损害残疾人利益的行为。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三重一大”和“三公经费”专项整改等专项治理工作,在区残联机关内形成有力的震慑,有效遏制行业不正之风。把为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为200名精神病人每人每年提供免费服务补助、为800名特困残疾人提供生活救助等助残工程做实,让惠残工程惠及残疾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是抓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各项制度规定,关键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而制度建设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有力保障。要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针对现存的制度缺陷与漏洞,进行调整与完善,建立行之有效的制衡和监督体系。在制度规划上,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规划,使制度彼此之间协调、配套,形成体系。在制度设计上,立足规范权力运行,以管用为目标,注重从实际出发谋划,创新监督方式,使政策、方案、措施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增强制度约束的“刚性”。对现有的制度查漏补缺、修缮巩固。对制度本身存在缺陷的,及时进行修正,让“老虎”无机可乘、“苍蝇”无缝可钻。在制度执行上,克服部门利益,使每一项都具有公正性和科学性;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放在民主的阳光下、通上监督的高压电,切实防止好的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四是抓领导,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党组成员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发挥好领导干部的“五个”带头作用:

带头抓好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无限热爱,对党的信念的执着与坚定,只讲奉献,不求索取,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是焦裕禄一生的坚守。以此为镜,常补理想信念的“精神之钙”,秉持赤诚之心,公仆情怀,增强代表残疾人诉求、服务残疾人、管理残疾人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上不负区政府重托,下不负残疾人期盼,以党的事业和残疾人利益作为价值取向,孜孜以求,永不懈怠。

带头深入基层,增强服务意识。要像焦裕禄那样,“在群众最需要的时候,去关心群众,帮助群众”,增强为残疾人服务意识,自觉把实现好、维护好残疾人的根本利益和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惠残的举措落实到行动上,坚持每周五党组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

带头转变作风,坚持勤政务实。以焦裕禄求实作风为镜,扎实做好《黄州区残疾人状况与需求调查》工作。谋事决策要尊重残疾人意愿,以残疾人需要为第一选择。残疾人事业要立足残疾人利益抓发展,以残疾人满意为第一标准。和残疾人交朋友,以残疾人认可为第一要求,做一个残疾人喜欢的好干部。

带头改革创新,敢于善于担当。面临着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无障碍改造等诸多需求,要以焦裕禄封沙、治水、改地精神为镜,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突破残疾人事业发展瓶颈,加快黄州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带头反腐倡廉,恪守清正廉洁。心不廉则无所不敢,心无防则无所不为。面对一些不良思潮的侵袭和形形色色的诱惑,要学习焦裕禄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道德情操,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做到功名利禄心不动,灯红酒绿眼不迷,不义之财手不伸,始终把清正廉洁作为从政的根本底线。同时,还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

三、强化主体责任追究   严肃问责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区残联党组要健全责任分解,严格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形成完整链条和闭环效应,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考核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管用的考核体系,统一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提高考核范围的全面性、考核内容的针对性和考核结果的客观性,为落实责任追究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完善检查考核机制。认真做好年初责任分工,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平时督促指导,对区残联党组责任制落实情况实施动态管理,注重过程监督;实行重点巡查,着力发现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年中专项抽查,由机关和直属单位互检、互评、互促;年底检查考核,由领导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三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做到“真兑现”、“硬挂钩”,发挥检查考核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

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倒查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党组的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