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心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促履职担当

02.09.2016  04:00

  “惟正己可以化人,惟尽己可以服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党风建设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 制度的执行是靠人,离开了领导干部的以身作则、自觉担当,再好的制度也不过是“稻草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笼子,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把自己摆进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需要每个党组织和每个党员干部来共同承担。责任到人,问责才有前提;职责清晰,问责才有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责任意识,2016年8月18日,培训中心支部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严管与厚爱大讨论。通过对《条例》的全文学习,全体党员对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大家普遍认为,《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方向,总结实践经验,健全问责机制,扎紧问责的制度笼子。有的同志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认真贯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条例》,正风肃纪,规范工作行为,才能保持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才能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的同志认为:《条例》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对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还有的同志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谁属于问责对象、哪些情形要问责、应走什么程序问责等问题和要件。

  权责已明,担当不是空谈,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武汉的夏日热浪中,中心同志学习的热度不退、劲头不减,大家既谈学习体会,又结合个人实际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问题与矛盾,通过深入的学习和热烈的讨论,全体党员干部提高了思想认识,牢记使命宗旨,端正工作态度,对进一步忠诚履责,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