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拨4.23亿元救灾资金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冬春生活
04.01.2017 00:01
本文来源: 民政厅
日前,省级财政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23亿元,用于帮助各地重点保障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基本口粮、衣被取暖及生活必需,确保受灾群众顺利度过冬令和春荒。
为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进行部署,要求各地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科学制定救助方案,明确救助项目和标准,重点关注因灾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实现救助对象精准、台账细实、补助资金到位目标。要求各地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加快冬春资金下拨速度,于1月15日前及时将资金发放到户。注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冬春救助。特别关注交通不便、边远和偏僻地区受灾群众的救助,把所有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部署到村,责任到人,落实到户。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等灾害风险因素,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加强会商研判,做好新灾应对工作,确保各项准备和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近日,省民政厅安排28名机关干部组成14个工作组深入各地开展专项督查,按照省厅和市州民政局对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各县市区民政局对所辖乡镇全覆盖督促检查的要求,通过随机抽查、入户走访、查阅台账等方式,督导落实各项灾害救助政策和措施。(厅救灾处)
本文来源: 民政厅
04.01.2017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