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关于公开聘请法律顾问的公告

17.03.2017  18:31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发挥法律专家在事业单位法治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中心拟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为我中心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见或进行论证;

  2.对我中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或提出修改建议;

  3.维护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我中心在训的残儿提供法律服务;

  4.受我中心委托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或仲裁案件;

  5.起草、审核、修改协议、合同、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

  6.受委托对涉法事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协助处理涉法信访事件;

  7.承担相应的法律援助任务;

  8.不定期对我中心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9.协助处理我中心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1.法律顾问受聘条件:从事专职律师10年以上;有不少于5年的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经验;熟悉行政法及民政相关法律法规。 

  2.法律顾问执业单位的条件为: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注册地址在武汉市城区。 

  三、聘请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

  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除推荐为应聘律师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

    4、为应聘常年法律顾问所配备助手的基本情况;

    5、为我中心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上述应聘材料(一式三份)应于2017年3月24日前送或寄至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85号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 

  (二)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9:00

  地点:汉阳区知音大道85号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  

  (三)评审考核

  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成立评审工作组,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及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

  (四)聘用

  经评审确定,我中心将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合同将明确服务我中心法律顾问及助手的主要职责。 

                  

                    2017年3月16日 

  

  联系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85号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

  邮政编码:430050 

  联系人:张传君

  联系电话:027-8484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