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关于公开聘请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发挥法律专家在事业单位法治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中心拟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为我中心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策的合法性提出意见或进行论证;
2.对我中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或提出修改建议;
3.维护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我中心在训的残儿提供法律服务;
4.受我中心委托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或仲裁案件;
5.起草、审核、修改协议、合同、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
6.受委托对涉法事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协助处理涉法信访事件;
7.承担相应的法律援助任务;
8.不定期对我中心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9.协助处理我中心委托的其他涉法事务。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
1.法律顾问受聘条件:从事专职律师10年以上;有不少于5年的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经验;熟悉行政法及民政相关法律法规。
2.法律顾问执业单位的条件为: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注册地址在武汉市城区。
三、聘请程序与方式
(一)申请
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除推荐为应聘律师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
4、为应聘常年法律顾问所配备助手的基本情况;
5、为我中心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上述应聘材料(一式三份)应于2017年3月24日前送或寄至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85号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
(二)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9:00
地点:汉阳区知音大道85号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
(三)评审考核
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成立评审工作组,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各应聘律师及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
(四)聘用
经评审确定,我中心将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合同将明确服务我中心法律顾问及助手的主要职责。
2017年3月16日
联系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知音大道85号湖北省聋儿康复中心
邮政编码:430050
联系人:张传君
联系电话:027-8484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