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修订《湖北省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
22.07.2016 23:10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适应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需要,规范我省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健全行业协会(商会)内部规章制度,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我厅对《湖北省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进行了重新修订。
此前的《湖北省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是2006年制定的,与现有政策规定已不相适应,必须做出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湖北省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修订了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的表述,进一步细化了协会(商会)名称、性质等条款的制定要求,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条款进行了完善,补充了协会(商会)建立党的组织和群团组织、负责人任职管理等有关内容,更新了协会(商会)终止后剩余财产处理的有关规定。(厅民管处 姜健)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2.07.2016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