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深陷传销害人害己 女子报警将丈夫女儿送进班房
13.09.2016 09:07
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本报讯(记者杨蔚 通讯员丁其刚 丁珮)将父母骗入传销团伙后,又将父亲发展成为传销骨干,觉醒的母亲劝不回父女俩,最终选择报警。昨悉,27岁女子范某婷和父亲范某福,因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27岁的范某婷,家住黑龙江省拜泉县。2015年2月,范某婷听网友张某说,到武汉投资做“1040阳光工程”,3年时间内,至少可赚得1000万元。范某婷随后只身来到武汉,在经过张某的传销洗脑后,范某婷缴纳申购了21份、69800元“份子钱”。
为发展自己的下线及业绩,范某婷将46岁的父亲范某福、母亲马某也拉入了该传销组织。业绩显著的范某婷,也因此被传销组织任命为“大总管”,专门负责传销组织经理室的工作,主要职责为拉新人、替新人洗脑及上传下达传销总头目的指示等。范某婷后将父亲范某福也发展成经理。随着父女俩对传销的热情“高涨”,两人也逐步进入领导层,其所在的传销组织高峰时发展至80多人,涉案资金达400多万元。
直到2015年6月下旬,范某婷的母亲见传销组织中不断有人称受骗了,要求范某福及传销组织相关负责人退还“1040阳光工程”入股资金时,才意识到女儿带着一家人做的是骗人的事,慌忙规劝女儿及丈夫脱离传销组织,返回老家。但中毒颇深的范某婷、范某福仍执迷不悟。马某只好与其他受骗者一道向警方报警。
东西湖警方接到报案后,先后将范某婷、范某福父女俩及相关传销组织骨干等9人抓获归案。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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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2016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