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残联“四举措”规范《残疾人证》办理核发工作

24.02.2016  15:15

近日,宜昌市伍家岗区残联按照中、省、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宜昌市残联关于印发<宜昌市残疾人办证鉴定费减免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采取四项措施加大《残疾人证》办理核发工作的力度。

一是加强人员管理。宜昌市伍家岗区残联领导高度重视办证工作,严把“入口关”,指派专人负责办证工作,组织办证人员认真学习办证的管理办法和文件,熟悉办证流程,做好新办、注销、补发、收回等工作,加强与街乡残联和社区(村)残协专委的沟通与联系,每月向区残联理事长汇报办证的情况,严格做到依法依规办证。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宜昌市伍家岗区残联积极推进办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下发了《伍家岗区残联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办理工作的通知》和《伍家岗区残联肢体残疾类<残疾人证>直接评定申请表》,将残疾证管理办法和办理流程等制度上墙,做到服务流程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坚持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方便快捷地为残疾人服务。

三是强化人员培训。宜昌市伍家岗区残联每年初都要召开街乡残联和社区(村)残协专委办证工作培训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各项惠残文件政策,对办证工作人员高标准、严要求,有效杜绝了人情证和关系证,切实维护了《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是完善档案管理。宜昌市区残联办证人员负责收集残疾评定过程中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资料,按残疾类别和年限进行排列编号,实行集中统一归档管理,确保办证档案资料齐全规范,便于办证档案资料的查阅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