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04.08.2015  16:33

为了做好2015年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2015年湖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鄂人社函〔2015〕206号)要求,现将2015年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或综合能力);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取专业科目考试(撰写文字材料)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民政厅信息宣传中心管理岗位(职位代码001004601)考生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撰写文字材料),其余岗位考生仅参加结构化面试。省民政厅信息宣传中心管理岗位(职位代码001004601)专业科目考试(撰写文字材料)成绩占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其余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占70%。

(一)面试试题结构

1. 专业科目考试(撰写文字材料)试题:

报考省民政厅信息宣传中心管理岗位(职位代码001004601)的考生参加本轮考试。

(1)根据管理岗位招聘要求,采取撰写文字材料的方式,考察考生综合分析、文字表达等写作能力。

(2)专业科目考试(撰写文字材料)满分为100分。

(3)专业科目考试(撰写文字材料)时间为150分钟。

2. 结构化面试试题:

(1)公共试题1道,主要测查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等通用能力,分数占比为40%。

(2)专业试题2道,主要测查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数占比为60%。

(3)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

(4)每位考生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省民政厅人事处组织。根据招聘岗位和入围考生情况,共设专业科目考试(撰写文字材料)和结构化面试2个小组依次进行,其中:专业科目考试(撰写文字材料)考生7人,结构化面试考生47人(分三场进行)。

(一)面试考官的组成

每场结构化面试考官组由7  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按规定从事业单位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选组成。

(二)监督员、记分员的组成

每个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1名记分员,1名记时员,1名核分员。监督员由省民政厅纪检监察室在工作人员中选派;记分员、核分员由省民政厅抽选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

(三)确定面试考生

省民政厅人事处已对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已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面试考生弃权,不再递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省民政厅人事处负责通知合格考生参加面试,并做好有关通知记录。

四、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面试考生必须提前40分钟入闱,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由监督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五、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2名以上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记时员开始记时;

(四)答题时间为10分钟,考生所视范围内摆放电子计时器,考生答题时间到,由工作人员提示面试时间到,考生停止答题(分题计时);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操计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六、合格分数线的规定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七、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5年8月12日8:30—13日18:00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结束。

1. 专业科目考试(撰写文字材料)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

考试对象:省民政厅信息宣传中心管理岗位7名考生。

地点:省民政厅九楼会议室。

2. 结构化面试时间及地点:

第一场:2015年8月12日14:00--18:00。

面试对象:省民政厅信息宣传中心管理岗位7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1人,共计18人。

第二场:2015年8月13日8:30-12:00 。

面试对象:省民政厅信息宣传中心专技岗位3人,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专技岗位13人,共计16人。

第三场:2015年8月13日14:00-18:00 。

面试对象: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管理岗位13人。

面试地点:三场结构化面试地点均设在省民政厅机关三楼会议室。

以上考试及面试,考生均需提前40分钟到场。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民政厅网站(http://www.hbmzt.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50657032(省民政厅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50657154(省民政厅监察室)

 

附:2015年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湖北省民政厅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