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省纪委提出“八个严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防止“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确保全省人民风清气正过节。9月1日,省纪委印发《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循“八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严格管理监督,要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要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发信号、用狠劲、出实招,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身作则,挂帅出征,做到真抓真管真担当、真严真查真问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既模范遵守“八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又管好下属、带好队伍,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执纪问责,保持韧劲和狠劲,在纠正“四风”问题上一寸不让。要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积极协调财政、人社、审计、公安、税务等主责部门,层层组织开展集中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活动,形成全省上下整治“节日腐败”的凌厉攻势。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新闻舆论监督,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赠送节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以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要正确区分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和“节日腐败”的界限,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加大执纪和通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实行“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中秋国庆临近省纪委启动新一轮明察暗访
发布时间:2015-09-01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湖北日报阅读次数:5【字体: 大 中 小 】
8月25日,省纪委召开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检查工作动员培训会,启动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第三轮明察暗访活动。目前,各暗访组正奔赴全省各地开展检查。
据悉,今年省纪委已经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开展了两轮明察暗访活动,查处通报了一批违纪违规人员,形成了有力震慑。当前,中秋国庆佳节临近,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为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省纪委启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第三轮明察暗访活动,重点检查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党员干部带彩娱乐、财务票据突出问题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此次明察暗访全省共组建检查组30多个,从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财会人员120多人,对全省所有市州和部分省直单位进行明察暗访;从国税、地税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超市等地方违规公款消费问题进行检查。明察暗访结束后,省纪委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排查,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予以严肃处理,对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