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财务总监行贿800万潜逃19个月投案自首

29.11.2014  13:37

  昨日,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武汉反渎职办案史上单笔行贿金额最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37岁的女财务总监霍某,于前日向该院投案自首。此前,霍某以单位名义对外单笔行贿高达800万元,并潜逃了一年零七个月。检察机关初步认定霍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单位行贿罪。

   行贿城投工作人员骗取巨额拆迁补偿

  2013年4月,经武汉市检察院指定,汉阳区检察院对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有关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线索展开调查。调查中,武汉市城投集团吴某供出:2007年4月至2009年5月,他在担任城投集团车站办征地拆迁部副部长期间,将武汉市华宇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共计1万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按有证房屋给予拆迁补偿,致使公共财产遭受3000余万元重大损失。为此,吴某先后多次非法收受华宇集团财务总监霍某以单位名义给予的贿赂共计800万元。

  掌握霍某涉案的情况后,汉阳区检察院侦查人员依法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却发现霍某失联。侦查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位于武汉阳逻的华宇集团,向公司高层通报霍某所涉案件情况并宣讲相关法律政策。随后,侦查人员又赶赴鄂州霍某娘家,向其父母、弟弟分析霍某所涉案情,讲明相关政策,希望他们能劝霍某投案自首。

  自此,侦查人员为追逃开始奔忙。他们反复登门做霍某亲属、同事思想工作,申明政策,不断开展规劝工作。

  温和的规劝之余,汉阳区检察院侦查人员没有放弃对霍某的追踪。2013年4月,一发现霍某潜逃,侦查人员便迅速通过公安机关对其采取网上追逃、限制出入境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封锁其可能出逃的路径。

   慑于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威严投案自首

  今年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掀起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的“飓风”,汉阳区检察院也不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该院迅速成立以陈重喜检察长挂帅的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专班,针对霍某制作了一份人员信息表格,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了一份详细追逃方案,全面有序开展对霍某的追逃工作。

  侦查人员多方施策,对霍某穷追不舍。他们充分利用侦查信息平台和公安机关的大情报系统,全面排查和搜集霍某的个人最新信息。掌握霍某及相关人的蛛丝马迹后,侦查人员辗转西安、天津、鄂州等地千里追踪。而在霍某的老家鄂州和她武汉的住所,汉阳区检察院也安排侦查人员多次布控守候。

  在形成高压态势的同时,侦查人员考虑到霍某有一儿一女正在上小学,作为母亲她不太可能毫不顾及年幼的儿女而长期在外逃窜,认为霍某自行投案的可能性很大,必须同步加大规劝其投案自首的力度。

  为此,侦查人员多次要求霍某的丈夫、弟弟到检察院接受询问,借机向其阐明:在全国大力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的环境下,霍某出逃的几率在下降,风险却在持续上升,只有投案自首才能争取宽大处理。侦查人员还找到了霍家从事政法工作的亲属及华宇集团法律顾问,鼓励他们一同参与规劝工作,请他们想方设法将“投案自首是其唯一出路”这一信息传递给失联已久的霍某。

  经侦查人员多次登门、反复做思想工作,霍某的亲属、同事与侦查人员建立了真诚的信任,他们开始尽其所能向霍某传递劝其投案自首的信息。出逃在外的霍某最终与亲属取得联系,决定投案自首。

  前日,霍某来到汉阳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她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她交待,案发后,她扔掉了手机四处躲藏,整天担惊受怕,后看到亲友在其QQ上劝其投案自首的留言,几经思考后决定投案。“现在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面对办案检察官,她长吁了一口气。(□本报记者余皓 通讯员鲁昕 邓少杰)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