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规定》宣贯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安监局,有关企业:
江苏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国家领导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省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了粉尘企业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共排查出1458家存在粉尘爆炸企业。8月1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以下简称《五条规定》),并提出了贯彻落实要求。为做好我省《五条规定》的宣贯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经我局研究决定,委托湖北省安全宣传教育中心举办《五条规定》宣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对象
(一)各市(州)、直管市安监局负责粉尘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人1名;
(二)全省存在金属粉尘爆炸危险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1名;
(三)全省大中型粉尘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1名;
参会企业名单见附件1。
其他粉尘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由各地区安监局在12月底前自行组织培训。所有存在爆炸危险粉尘企业员工由属地安监部门督促企业进行培训。
二、宣贯内容
(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二)《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三)《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四)《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 17919-2008);
(五)辨识粉尘爆燃风险,防爆措施;
(六)国家和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内容及要求。
三、宣贯时间及地点
时间:10月13日(上午报到,下午组织宣贯)。
地点:湖北新大地酒店(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30号,付家坡车站旁,联系人:关业媛,电话:15827492406,027-87716006),从汉口火车站乘坐地铁2号线到中南路站下,步行10分钟即到。从武昌火车站、武汉火车站乘坐地铁4号线到梅苑小区站下步行5分钟即到。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宣贯报名工作。由各地区安监局负责通知、汇总辖区内参加宣贯企业人员,并于10月10日前将宣贯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传真至湖北省安全宣传教育中心(联系人:李庆,电话:027-67120962,13098898501,邮箱: [email protected] )。
(二)本期宣贯不收取培训费。各市州、直管市安监局参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省局承担。其他参会人员食宿自理。
附件: 附件.doc
附1:参加全省《五条规定》宣贯企业名单
附2:宣贯报名表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