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指导处聚焦“三严三实”扎实推进专项扶贫项目管理规范年活动

14.10.2015  10:0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扶贫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开发指导处在办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机关党委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服务决策、强化管理、为人记功”的新职能定位,按照“精准扶持、权力下放、权责匹配、规范程序、强化监管、提高效率、确保安全”的基本思路,以开展专项扶贫项目管理规范年活动为契机,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引入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项目监管,在项目受益对象的精准性、项目筛选立项的科学性、项目实施管理的规范性和项目组织机制的效能性等方面求实效。

  一是及时下达专项扶贫指导性计划。根据2015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安排,在各地摸底上报的基础上,制定了全省2015年扶贫搬迁计划和整村推进计划。全省2015年度29个重点县启动实施495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扶贫搬迁9926户、39704人。

  二是开展专项扶贫项目管理规范年活动。指导全省开展学规定、勤检查、树典型、谋创新、列清单等系列活动。

  三是指导专项扶贫项目审批、备案、备查工作。实行 “县市审批、市州备案、省级备查”的项目管理流程。省级备查重点检查了各地项目审批备案时间、相关投入比例等,并在全省予以通报。下放专项扶贫项目审批、备案权限,走在前列。

  四是出台扶贫小额信贷文件、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国开办发〔2014〕78号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实际,2015年2月28日,省扶贫办会同省财政厅、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湖北保监局联合出台《湖北省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方案》(鄂政扶发〔2015〕9号)。今年5月7日、21日和7月28日,省扶贫办分别与邮储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人寿湖北省分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战略合作协议、扶贫小额保险合作协议和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即将与省农信社、国开行湖北省分行再签订金融扶贫战略合作协议。

  五是加强专项扶贫项目管理。为建立与权力下放相匹配的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湖北省整村推进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六个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健全各类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制度,对全面推进专项扶贫项目管理规范化、精细化起到了促进作用。

  六是开展专项扶贫项目实施结果比对。先后组织对扶贫搬迁对象、小额贷款贴息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库进行比对,及时在全省扶贫系统通报比对情况,并将比对结果作为判定资金分配进村入户率的重要依据。同时,开展扶贫搬迁专项暗访检查工作,分别对竹溪、英山、咸丰、长阳、麻城、阳新、崇阳等进行了暗访。

  七是开展专项扶贫项目调研督查。2015年,每个季度确定一个专项扶贫项目主题,进行督查。第一季度重点督查了整村推进工作情况,第二季度重点督查了项目贷款贴息工作情况,并分别发了督查通报。

  八是开展专项扶贫项目培训。去年底,先期开展对2015年度启动实施的整村推进1000个贫困村支部书记培训。今年来,先后在武汉、恩施组织了2期扶贫小额信贷培训班。同时,同时,在武汉举办的精准扶贫培训班上,对项目管理再次提出了精准到户到人的要求。

  九是开展扶贫创新试点。2014年,省扶贫办确定七大类19个省级扶贫开发创新试点县,探索精准扶贫路径。

  十是探索权力彻底下放。2015年5月下旬,在深入兰考调研的基础上,省扶贫办形成了《走向精准最为深刻的变革——兰考纵深推进打通扶贫资金项目“最后一公里”管理改革的调查与思考》。省委书记李鸿忠、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等领导作出批示。目前,通山县、竹溪县已借鉴兰考县权力下放模式,大胆解放思想,有序开展试点,自主确定开展“村级决策实施、乡镇统筹审批、县级监管备案”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改革试点,率先推进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