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残联不断完善“残疾人无障碍”法律援助服务建设

21.08.2014  18:49


近年来,竹山县残联法律援助中心把残疾人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对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低门槛、零审查、优先受理”制度,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不断完善“残疾人无障碍”法律援助服务建设。

一是“设施无障碍”。设立无障碍通道和残疾人接待室,方便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二是“程序无障碍”。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定的原则,降低门槛、放宽援助范围和条件,对特殊情况必要上门服务,实行上门法律援助服务。三是“交流无障碍”。对残疾人开展“一对一服务”,提供人文关怀,让残疾人诉委屈、找说法、讨公道,找到精神上的依靠和归属感。四是“信息无障碍”。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宣传单等,让残疾人及时了解信息并获得服务。

竹山县残疾人法律援助站自建立以来,援助站一共受理涉及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各类案件70余件。通过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让残疾人了解法律援助有关知识,通过法律援助站,乡镇司法所等,让残疾人随时就地获得咨询和服务,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