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当前救灾工作
17.07.2016 18:10
本文来源: 民政厅
7月16日,经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决定,省民政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及厅各工作组切实做好当前救灾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入梅尤其是6月30日以来,我省遭受了罕见的暴雨洪涝灾害,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多、倒损房屋数量大、灾害损失重,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省7月18日至8月初还有三次强降雨过程,将对我省造成较大灾害损失。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应急值守,强化部门会商,密切关注天气发展趋势,认真排查各类险情,积极做好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生活,及时上报灾情,及时派出工作组查灾核灾,及时向灾区调运救灾物资,高效应对各类突发自然灾害,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灾害应急救助政策,有效保障紧急转移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干净水喝、有医疗服务。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集中安置的,由各地统一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另外发放生活补助资金;对分散安置的困难受灾群众,由各地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资金,具体补助天数,根据当地灾情和实际转移安置天数确定。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要对转移安置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以县级为单位、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包村领导和驻村干部分村负责、村组干部积极配合、民政部门重点抽查”的核灾工作机制,进村入户,对今年入梅以来的灾害损失进行核查,重点建立转移安置人员、倒损住房、农作物和养殖业等灾害损失台账,锁定灾情数据。
《通知》还对当前检查督办救灾工作作出安排。(厅信息宣传中心)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7.07.2016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