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活动的通知
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
2014年是“三八”国际妇女节104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中国妇女十一大和湖北妇女十一大部署安排的开局之年。以“同心建支点,巾帼立新功”为主题组织开展好“三八”国际妇女节104周年纪念活动,在新起点上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立足岗位、争创一流,积极投身“五个湖北”建设,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全国妇联《关于纪念2014年“三八”国际妇女节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谋划开展丰富多彩的“三八”纪念活动
各地妇联要把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4周年系列活动作为2014年的工作重要内容,立足基层,面向妇女,求真务实,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部署,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后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实效显著的宣传纪念活动。省妇联2014年“三八”期间将召开湖北省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4周年大会,表彰一批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发布2014年度湖北省妇女儿童家庭公益服务项目,并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各地妇联要结合妇女需求,抓好工作结合,切实把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结合起来,与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结合起来,使“三八”国际妇女节真正成为让广大妇女群众深切感受党和政府关怀以及妇联组织温暖的节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为“五个湖北”建设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选树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
各地妇联要结合实际,运用各种富有时代特色和女性特点、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节日期间,集中开展各类优秀女性评选表彰活动,为广大妇女树立可敬可学的榜样。要面向广大妇女,广泛开展各级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评选表彰活动,集中推出一批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品德高尚、业绩卓著的优秀女性和立足岗位、敬业奉献、勇挑重担、争创一流的女性集体,向社会宣传女性的执着精神、高尚品质和骄人成就,宣传女性在弘扬中华美德、传承家风家训、承担家庭责任、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特殊作用,集中展示新时期女性的精神风貌。要坚持创评结合,注重提高群众的参与性,善于运用各种新型传播手段,发动广大妇女踊跃推荐、积极推选身边的优秀女性、美丽女性、幸福女性,激励广大妇女学习优秀女性、争做优秀女性。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农村、社区,关心、慰问和帮扶生活困难的老三八红旗手等先进妇女典型,将妇联娘家人的温暖送到她们身边。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妇联要发挥舆论阵地作用,主动争取主流媒体支持,积极运用网络等各种新媒体平台,开展集中、富有声势的新闻宣传,在节日前后形成宣传妇女、宣传妇联的舆论热潮。大力推动公益广告宣传,精心策划主题鲜明、内容新颖、具有妇联特色和妇女特点、能够打动人心的公益广告,在各地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网络媒体上集中刊播,努力营造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的社会环境。
请各地妇联将“三八”活动安排及开展情况及时上报省妇联宣传部。另请各地妇联认真做好2014年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月20日前报省妇联办公室(027-87232487)。
联系人:秦莉 朱芬
联系电话:027—8781607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湖北省妇女联合会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