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男子飞机上挥拳打伤女乘客 被判拘留5天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喻菡 李珍宝
新年第一天晚上,从三亚飞往武汉的航班上,一男子因殴打同机一名女性旅客,飞机降落后被天河机场警方拘留。
前天晚上8时45分,武汉天河机场公安局航站楼派出所突然接到来自万米高空的警情:从三亚飞往武汉的JD5147次航班上有旅客打架,目前机组人员和同机旅客已将打架双方分开、控制。
10多分钟后,该航班准点降落在天河机场,停靠207机位。航站楼派出所民警迅速登机,将涉事人员带至公安值班室调查。原来,该航班于当晚6时30分从三亚凤凰机场起飞,飞行约一个小时后,多名旅客排队等候上厕所,56岁的武汉女子张某在排队时,靠在过道旁的座椅上,不小心压了一名2岁幼儿的脚。孩子的爷爷、咸宁人施某对此极其不满,起身推搡张某,进而一拳打在张某脸上,打碎了张某的眼镜。张某的丈夫和女儿闻声赶来,多次欲与施某“理论”,被机组人员和同机旅客制止。机组人员又将双方分开,直到航班降落。
昨日凌晨,天河机场警方决定,依法对施某行政拘留5天。办案民警表示,近期不断曝出航班上发生冲突事件,十分有损国人的文明形象,更对航空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对种种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警方将依法从严处理。
机场警方介绍,民航客机巡航高度在数千米至万余米。飞机在起飞前,都经过货仓装仓位置、配油等程序,在飞机起飞降落时要求乘客坐在座椅上系好安全带,这些都是为了保证飞机重量分布平衡。旅客们在飞行期间发生冲突,很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航空器内打架、酗酒、寻衅滋事等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秩序的行为,可处15天以下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金,触犯《刑法》者判处5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后果严重的判处5年以上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