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钟祥一村政法主任非法占用农用地被追究刑责

16.05.2020  04:30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15日电 (李青霞 刘江艳)身为村政法主任,却巧使手段、枉顾法律,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被调查后又让妻弟顶包,步步为营最终却难逃法律制裁。

  近日,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被告人贺提起公诉,以包庇罪对被告人刘某提起公诉,贺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刘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贺某原是钟祥市柴湖镇某村政法主任,负责村里的政法工作及枣潜高速建设协调工作。

  2017年8月,贺某看中了高速附近经常被水淹没的8.5亩农田,欲将农田改成鱼塘搞养殖。

  贺某先联系上参与枣潜高速建设的高某,谎称自己有一块流转过来的土地,想请高某帮忙挖鱼塘,并提议将挖出的土方以五万元价格便宜卖给他用于高速建设。高某同意了他的提议,后将五万元打到贺某账户。

  拿到钱的贺某一边拿自己的农用地与他人的置换,一边付钱与他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迅速取得了该8.5亩农田的实际使用权。贺某在签订合同时,要求被承包人在甲方签字,而应该由自己签字的乙方,却空了出来。

  一切手续处理完成后,贺某联系高某进场施工挖掘,将8.5亩基本农田挖成了鱼塘,挖出的土方则由高某运到高速施工处。施工完毕没多久,柴湖镇国土部门便上门调查情况,贺某担心事情败露影响到他村干部的职位,便说服妻弟刘某为自己“顶包”,并将之前自己未签名的几份土地承包合同让刘某冒名签字,将自己用于和他人置换的土地补签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到刘某名下。同时,他电话联系高某,让高某欺骗国土部门挖鱼塘是刘某安排,并要求他隐瞒卖土方一事。

  在刘某的配合下,贺某成功将所有责任转嫁出去。2019年1月,刘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刘某将贺某的行为供述给警方。

  该案于2020年1月移送钟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贺某购买土方将非法占用的农用地恢复原状。被告人贺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明知是犯罪仍冒名顶替,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予以包庇,应当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