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警方历经8月侦查成功捣毁一涉黑组织抓获22人
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2日电 (王厅 邵峰)2014年11月至2015年7月,在湖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的指导下,鄂州市公安局组织精干力量成立联合专案组,历经8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摧毁了省厅督办的程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抓获组织成员22名,缴获涉案车辆2台,追缴房产12套价值400万元,破获故意伤害案7起、寻衅滋事案5起、敲诈勒索案4起、故意毁坏财物案2起、强迫交易案、串通投标案、非法拘禁案、妨害公务案各1起。
村民举报涉黑线索遭打 警方果断关押“幕后指使”
2014年11月,为落实鄂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投资环境、服务经济建设,将鄂城新区打造成“都市之星”的指示精神,鄂州市公安局组建专班进驻鄂城新区,开展治安重点整治工作。专班采取召开群众大会、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一系列措施广泛收集治安问题的线索和证据。
11月13日上午,某村民吴亮(化名)到整治专班举报程某等人涉黑线索,当日下午吴亮在返家途中被几名年轻人殴打致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经过周密侦查部署,至当月26日前,整治专班先后将殴打吴亮的王某、杜某、齐某、朱某及背后指使者程某抓获,同时,整治专班组织力量公开对程某住宅进行搜查,扣押了涉案物品。
程某归案后闭口不言,警方审讯工作无法开展,专班负责人考虑转换侦查思路,并将程某团伙的相关相关案件材料及举报材料向局领导汇报,局领导果断拍板,在先将程某刑事拘留后,又在省公安厅的协调下,将程某羁押至外省看守所关押。为彻查程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鄂州市公安局迅即组织办案骨干成立侦破专案组。
抗拒审讯难录口供 “动真碰硬”牵出新线索
“过几天程某就出来了,我们说了也没有用”,很多群众因惧怕程某黑恶势力和对专案侦办工作不了解,持怀疑观望态度,不敢作证。在调查走访工作中,专案组除了查到程某有多次刑事、行政前科外,其它一无所获,案件调查一度陷入僵局,侦办工作陷于被动。
“程某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时因为抗拒审讯而被轻判,多次逃脱法律的惩处,想要从他那里得到口供非常困难,只有用外围证据才能锁定他”负责具体指挥案件侦办的鄂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刘国庆说。
当年年底,大量民工春节期间返乡,专案组侦查员毫不懈怠,趁有些外出的群众返乡,多次上门进行沟通,为了获取关键证据,侦查员有时上门造访7、8次。
“通过向群众宣传公安机关打黑除恶的政策和决心,宣传法律法规,告知程某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我们号召群众检举揭发程某犯罪组织的罪行,鼓励群众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专案组负责人刘国庆说,人民群众看到公安机关敢于动真碰硬的决心,纷纷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使专案组很快掌握了程某涉黑组织的一些新的犯罪线索。
多途径掌握涉黑罪行 辗转9省市22人归案
通过进一步梳理程某犯罪线索,专案组侦查员在得知程某手下的主要打手、得力干将是刘某、邱某等人后,立即开展对邱某、刘某的抓捕工作,并于2014年12月6日、16日成功将刘某、邱某抓获归案。经突审,刘、邱二人交代了其系程某豢养的“打手”,程某指使其二人多次砍伤他人。
结合查阅刘某、邱某早期违法违规案卷,侦查员发现刘某、邱某二人也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有多起邱某、刘某参加的伤害案件的被害人都称邱、刘系程某指使,但邱某、刘某等人没有交代程某,因关联证据不足,未追究程某的责任使程某逃脱打击。此次通过各种途径搜集到30条程某团伙涉案线索,一批黑社会性质特征、故意伤害等重大恶性案件被牵出,侦查员也从中发现了程某团伙的多名成员。
通过侦查,专案组侦查民警先后辗转广东、湖南、浙江等9个省市,行程10万公里,历时8个月,共将程某等22人抓获归案。
2004年,期满释放后的程某不思悔改,陆续纠集劳改劳教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刘某等30余人形成团伙,实施了一系列打压竞争对手、抢揽工程的违法犯罪活动,树立起恶名。至2008年,逐步形成了以程某为首、刘某、范某、邱某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从2007年为强揽工程砍伤竞争对手到殴打举报人,活动时间长达8年之久,程某已从当初的“小混混”发展成为身价千万的“程总”。
在不断扩张的过程中,程某通过灌输“对老大要忠心、要听从指挥、有事要报告、单线联系、不该问的不问、要讲义气、讲江湖规矩”等思想,制定“不准碰毒品,不准擅自惹是生非,被公安机关抓到不要乱说”等纪律和惩罚不守规矩的成员,重奖对其忠心的组织成员等手段,已在内部形成了分工明确、层级分明的组织结构。
据团伙成员交代,程某对手下成员想骂就骂,想打就打,无人敢反抗。一次,程某怀疑手下私吞了赌场“红利”,将手下非法拘禁六个小时,以示惩罚。
四次遭牢狱之灾不悔改 嚣张气焰丝毫不减
2007年,鄂州城区面积向东扩展,建筑工程不断增多,程某见有利可图,一方面继续采取故意伤害等方式强揽工程,一方面违规占地,私搭乱建,借以勒索建设单位。
2007年,程某得知一宗土地即将被征用,在未进行任何申报的情况下,以建货场的名义在该宗土地上修建围墙、工棚,2010年,以此为由,获得鄂州某公司“补偿款”50万元和两栋商住楼的承建权。随后又采取不进行实质性建设,拖延某公司整体建设进度的手段,敲诈公司支付承建权“转让费”400万元。
2010年9月,未经同意,程某将一台旧破石机运至鄂州某单位工地存放。2012年夏,以搬迁需要费用为由敲诈该单位37万元。程某先后多次挖山体、填堰塘,从未履行过相关申报手续。
2003年5月,程某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2005年9月,程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2009年3月,程某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1年;2014年3月,程某因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
程某四次受到打击处理,但并没有悔改之心,其犯罪手段越来越狡猾,气焰越来越嚣张。
“南霸天”非法积累资金千余万元 60页判决书揭露涉黑行径
自2007年以来,在程某的指挥下,其组织在鄂城区新庙镇及周边地区多次实施抢揽建筑工程,勒索单位、私营业主,欺压残害群众的案件。疯狂作案25起,致7人轻伤、1人重伤,多人轻微伤。
程某团伙组织结构严密、称霸一方,已坐大成势,大肆非法聚敛钱财,积累资金千余万元,被群众称为“南霸天”。
2015年12月20日,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对程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程某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个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0万元,罚金人民币22万元;刘某、范某等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6年不等。
程某涉黑案件案卷34本、各类证据材料近4000页、判决书长达60页。透过这些,可以清楚的看到程某组织的形成发展过程和黑恶行径。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