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避让垃圾盒被撞身亡 交警:掉垃圾的车辆要负责

11.12.2015  11:17

  为避让路中间一盒垃圾,电动车与同向行驶的货车相撞,电动车司机不幸身亡。昨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介绍,扔垃圾的货车司机在这个事故中要负次要责任。

  11月24日晚6时许,下班回家的袁师傅骑电动车在沌口东荆河路行驶,不料路中突然出现一个盒子,下意识转动车把手想绕过去。此时后方驶来一辆大货车,避让不及,将袁师傅和电动车撞倒。

  武汉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队民警肖德高赶到现场勘查,初看像是简单的交通事故,可肖德高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明明是同向行驶的大货车和电动车,事发的东荆河路很宽,尽管电动车走的是机动车道,但不至于就这么被撞。

  肖德高反复勘查,注意到现场最右车道,也就是电动车行驶的车道中央,有一个丢弃的盒子。打开仔细查看,发现里面有一些文件和纸张等垃圾。事发路段前方不远处,有一个垃圾回收站,会不会是运输垃圾的车抛洒下的,跟这起事故有没有什么关系?通过专家比对痕迹,事故真相被揭开:电动车就是为了避让路中间的垃圾,向左边急打方向,结果被后方来的大货车撞了。

  肖德高走访11家单位,终于找到遗落垃圾的货车。据司机供述,他驾车通过该路段时,车上装的两个盒子不慎掉落,当时并没有在意。正是其中1个掉在路中间的盒子,让后来途经此地的袁师傅避让中被撞,最终抢救无效离开人世。

  在这起事故中,民警认定撞人的大货车负主要责任,而那辆抛撒垃圾的货车司机要负次要责任,电动车车主因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也要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要确保运输货物的安全,不得让货物抛洒或掉落。一旦货物掉落,驾驶员应立即在附近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并通知交警和城管部门处理。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