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关于组织党员干部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26.05.2015  11:36

机关各处室、发展中心、培训中心:

  根据省直机关纪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鄂直纪〔2015〕4号)精神,我办将于2015年5月26日组织参观湖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洪山监狱,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5月26日下午13:00,在办机关办公楼前集中乘车前往,湖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洪山监狱)。

  二、参加对象

  办主要领导带队,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事前向分管领导请假。

  三、活动内容

  警示教育活动内容有四项:单位领导敲响警示钟、参观警示教育展览(约需1小时)、参观监狱监舍(约需半小时)、接受现身说法教育或观看警示教育片(约需半小时)。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处室要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规定的人员和时间要求,统筹安排,确保人员到位。无特殊情况,机关党员干部都要参加警示教育活动。

  2、遵守纪律。活动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秩序,服从主办单位安排,遵守监狱有关纪律规定,自觉展示我办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3、强化效果。活动结束后,结合支部民主生活会,围绕“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主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交心谈心活动。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