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政府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28.04.2019 15:22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4月18日,襄阳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襄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全市坚持政府主导,应救尽救,坚持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可及,坚持责任共担,规范有序,力争到2025年让全市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和个性化康复服务,有效保障残疾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权益。
《襄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规定,救助对象具有襄阳市户籍(含本市居住证、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0-15岁,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儿童身体状况稳定,有康复意愿且家庭成员配合。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可放宽救助对象年龄和救助范围。
救助项目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项目。救助流程本着自愿原则,残疾儿童监护人(照顾人、委托人)携带残疾儿童户口本、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材料,向户籍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28.04.2019 15:22